学生实验员管理办法

潍坊科技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学生实验员管理办法

一、资格确认

1.遵循个人自愿、导师同意原则;

2.优先选拔在校博士生、优秀硕士生;

3.须通过中心组织的业务培训与安全教育考核,合格后持证上岗。

二、工作职责

 1. 保证有固定时间参与设备管理,服从中心安排;

 2. 能独立操作设备,处理常见故障;

 3. 填写《仪器设备使用记录表》,提交设备负责人;

 4. 严格遵守安全制度,妥善保管数据与资料;

 5. 保持实验室环境卫生,不得擅自允许无关人员进入。

三、权限分类(按设备价值与复杂度)

分类

设备类型

培训周期

权限与报酬

一类

低值辅助设备(<30万元)

基础培训

可随时操作,无报酬

二类

中值设备(<100万元)

三个月培训

可为用户测样,按工作量获得报酬

三类

高值设备(>300万元)

半年培训

通过考核后可测样,享受报酬与优先预约权

四、待遇与激励

1.工作满一年可开具实习证明;

2.表现优异者可获得奖学金/助金、补贴;

3.毕业后应聘中心岗位时,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;

4.高级学生实验员可优先预约晚间测试时间,测试费享受5折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