技术安全管理制度

潍坊科技学院分析测试中心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制度

1. 中心主任为技术安全责任人,全面负责中心技术安全管理工作各仪器负责人各管本实验室安全。

2. 所有仪器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制定并张贴操作规程,规程须经中心主任审定。

3. 操作规程为核心安全底线,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或违章作业,违规即停职再培训。

4. 外来人员及学生须通过中心安全教育和专业培训,考核合格方可进入实验室。

5. 测试员须经安全培训和仪器设备培训才可上岗,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培训

6. 实验前须完成安全三查:查环境、查设备、查防护,并在记录本签字确认。

7. 仪器设备运行期间,实验人员必须全程值守,需暂离时应委托他人代管。

8. 工程技术人员开展检测前须熟悉全部流程与仪器性能,穿戴规定的个体防护装备,否则禁止开机。

9. 中心每月组织一次技术安全自查,中心主任每季度组织一次抽查,检查结果即时通报并纳入年度考核。

10. 发现隐患立即停机整改;重大隐患 2 小时内书面上报中心主任,整改未完成不得恢复使用。

11. 本制度由分析测试中心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